(原标题: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9,540,73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不超过2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以及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