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监督等,并明确了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条件,出现违规或重大失误将被解聘。公司应在秘书空缺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