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明确职业经理人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和市场化退出机制。职业经理人不保留国企干部身份和行政级别,聘任、考核、薪酬、退出均依据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进行。公司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选聘、考核、薪酬及解聘决策。职业经理人实行三年任期制,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纪将解除聘任。退出时须履行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