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份补充公告 - 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收购宁夏天平博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发布第二份补充公告。经调整,交易代价由人民币80,382,640.20元下调至人民币71,928,735.18元。调整后的代价分四期支付:第一期由42,600,000.00元调至37,600,000.00元;第二期由14,200,000.00元调至12,500,000.00元;第三期由14,248,248.29元调至12,494,343.27元;第四期余额为人民币9,334,391.91元,待先决条件达成、股权转让完成登记及标的公司收回相关应收账款后7个营业日内支付。代价调整原因包括行业与市场不确定性、卖方宁夏佳洋的营运及资金状况,以及对标的公司交割前整体状况的进一步审查。除代价调整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公告应与此前发布的公告及首份补充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