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本公告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事宜。公司证券管理部门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内幕信息。制度详细规定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董事高管变动、定期报告等内容。同时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涵盖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