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更新公布)
本公告由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56)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3.7发出,作为每月更新披露。公告提及,黎颖麟先生及马德民先生已于2026年1月8日被委任为公司已押记的86,485,742股股份(“押记股份”)的共同及个别接管人。继此前于2026年7月15日公告披露接管人已收到一名潜在买家就押记股份提出的指示性要约后,截至本公告日期,经向接管人作出合理查询,董事会知悉接管人仍在积极物色押记股份的潜在买家,并已收到若干购买意向及指示性要约。目前,接管人正与潜在买家进行商讨,但尚未与任何买方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公司将根据规则3.7继续每月刊发公告,直至根据规则3.5公布要约的确切意图或决定不再推进为止。董事会强调,不保证委任接管人将导致控制权变动或触发强制全面要约。董事会对公告内容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