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寄发有关弘雅资本有限公司为及代表智胜有限公司作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上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智胜有限公司、其最终实益拥有人或彼等之任何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该等股份除外)的综合文件)
智胜有限公司(要约人)通过弘雅资本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代理,作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上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33)全部已发行股份,但不包括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综合文件已于2026年8月14日根据收购守则寄发予股东,内容包括要约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浤博资本有限公司就该要约是否公平合理的意见。要约自2026年8月14日起可供接纳,初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下午四时正。若在此期间出现恶劣天气状况,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接获有效接纳后,应付款项最迟将于登记处收到完整文件后的7个营业日内以平邮方式寄出。要约人及公司董事会分别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股东被提醒在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仔细阅读综合文件,并咨询专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