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公司领导人员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