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