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6年8月))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