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及风险委员会 - 职权范围)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发布《董事局委员会/顾问小组 – 共同职权范围》,明确各董事会委员会及顾问小组的组成、成员、会议程序、决策机制及职责权限。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各委员会须定期召开会议,秘书负责准备会议议程及记录,并向董事会汇报决议与建议。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2026年8月修订的《审核及风险委员会 – 职权范围》进一步规定,该委员会由至少四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与审计有效性、审阅财务报表及年报、检讨内部监控系统、评估风险管理架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并就重大财务及风险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