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已获得内部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具有独立性,股权结构清晰,治理结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