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委员会组成的变更;(2) 法定代表变更;及(3) 废除合规主任)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80)董事會宣佈以下變動,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執行董事Andrew Chan Lim-Fai先生不再擔任公司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亦不再擔任GEM上市規則第5.24條下的授權代表及合規主任。
執行董事Kang Boon Lian先生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並出任GEM上市規則第5.24條下的授權代表。
由於GEM上市規則第5.19條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已廢除合規主任職位要求,董事會決議正式撤銷該職位,不再設立合規主任一職。
董事會確認本公告所載資料準確完備,無誤導或遺漏。公告可於聯交所網站及公司官網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