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佰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