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将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产业化、电机铁芯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提供担保,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