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