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东方兴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刊发本公告。董事会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有资料后,预期本期本公司股东应占综合溢利介乎约3,000,000港元至3,2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4,300,000港元有所减少。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商业及工业物业组合的租金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尽管如此,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仍保持稳健。目前本集团仍在编制和落实本期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基于现有资料的初步评估,未经过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实际业绩可能有所差异。预计本期中期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六年八月底前发布。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