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的信息,实际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明根、董事会秘书戴勇斌、副总经理鲍嘉龙分别处以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