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之委任;及(2) 遵守GEM上市规则)
昌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錢雪霖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及審核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錢雪霖先生,50歲,畢業於愛丁堡大學,獲商學學士學位,於奢侈品牌管理、大型公共關係活動策劃及跨境房地產投資方面擁有逾二十年經驗。其與公司訂立無固定任期之服務合約,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重選連任。錢先生有權收取年度酬金120,000港元,與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控股股東無關連。過去三年內,錢先生未於其他公眾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於公司證券中擁有權益。錢先生已確認其符合香港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第5.09條所列之獨立性要求,無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存在。此次委任使公司符合GEM上市規則關於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組成之規定。董事會歡迎錢雪霖先生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