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禁止兼职情形、解聘与离任要求,并强调其忠实勤勉义务和保密责任。董事会秘书履职受阻时可向董事长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其分管部门,并将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