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8月7日召开,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共同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聚同辉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公司通过向产业投资平台新增出资,加强产业布局,深化产融协同,提升综合竞争力,并借助平台孵化项目,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