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林林)
陈林林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