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晓明))
胡晓明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