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万元,用于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晶圆激光隐切项目(一期)、异质叠层先进封装工艺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690,646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控股股东黄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发行后仍保持控制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