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等工作。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