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苏刑终39号。梁伟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事项为其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