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珞石(山东)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修订并生效,全文共十一章。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6,518,089元,已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2026年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3,031,9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经营范围涵盖工业机器人制造、销售、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公司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遵循现金分红优先原则,具备条件时应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依法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相关事项须经股东会决议。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章程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