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落星))
李落星声明被提名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忠实、勤勉、独立履职,接受北交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