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