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且均未在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单一对象获授股份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合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肯定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