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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东光: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草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43.7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其中首次授予34.9700万股,激励对象共152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设有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并明确了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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