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安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