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有关EPC合同的主要交易)
于2026年8月10日,菏泽山高清洁能源(山高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中能建安徽电建订立EPC合同,委托其承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西南部的212.5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33,777,047.26元(含税),涵盖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调试及验收等全过程EPC服务。该交易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由于山高控股已持有山高新能源约56.97%股份,并通过书面决议批准本次交易,山高新能源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山高控股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该交易。相关通函预计于2026年8月31日前发出。资金来源为山高新能源集团内部资源及银行借贷,项目建成后由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拥有并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