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此前担保金额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步终止,相关债权并入新合同担保范围。武汉光大同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61.21%,非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