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部分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名机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其中,案号(2025)苏民终1019号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25)苏民终1020号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康尼机电赔偿投资者损失99,799,286.02元,中介机构及责任人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就相关案件履行赔付义务,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剩余3名自然人投资者案件仍在二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