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金花))
许金花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