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该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由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