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包括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税金及集中采购支出等,后续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