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8月7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5号)。经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褚一凡处以155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亦被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