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提供财务资助,考核办法合理。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