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