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构成、董事职责、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决议表决、会议记录及公告要求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或符合条件的董事、股东等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