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会议类型、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累积投票制、会议记录及公告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及会议记录保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