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盛禾生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98)董事会于2026年8月6日收到两名股东——湖州市倚锋安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湖州市倚锋安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发出的要求通知,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将考虑并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动议委任夏龙博士为非执行董事,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据董事作出合理查询后所知,上述两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7,5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1.17%。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第17.6条,董事会须在收到要求通知之日起21日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若董事会未能在此期限内召开,则请求人有权在额外21日内自行召集会议,且该会议须在前述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举行。公司将依照章程细则规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此外,公司股份自2026年4月1日上午九时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暂停买卖,将继续停牌直至刊发2025年年度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