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3号),因公司存在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错报,2024年个别信息披露不规范,以及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郑茂荣、李汉兵、杨俊斌、曹靖、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组织整改,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