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拿森智能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規程》,明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制定並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與薪酬政策。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少於兩名,主任委員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與方案,審查薪酬決策機制與績效考核標準,釐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待遇,審核離職賠償及激勵計劃,確保董事不得自行決定自身薪酬。委員會享有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意見、要求管理層提供數據及行政支持等權力。會議分為例會與臨時會議,須有三分之二成員出席方可召開,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完整保存不少于10年,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本規程自董事會通過且公司於港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