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函)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1日举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两项特别决议案。第一项议案为调整对相关人士的转授权安排,拟在本次内资股发行过程中,由董事会在其授权范围内直接决定决策性事项,不再将该等事项转授权予董事长、行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共同处理。第二项议案为确认本次内资股发行有关事项,包括发行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7.29元(约8.38港元),并确认九江市财政局及不少于6名其他内资股认购方作为部分发行对象。由于董事罗峰及周苗分别在九江市财政局及兴业银行任职,被视为于上述议案中拥有重大利益,已放弃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投票。九江市财政局及其联系人、兴业银行及其联系人须在相关股东会上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