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液冷散热系统产业化、半导体封装材料扩产、液冷研发中心及集团信息化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环评批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