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将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函之补充公布)
谨此提述大凌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通函,有关将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建议重新委任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该核数师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计年度审核服务的核数师费用介乎1,102,500港元至1,155,000港元(不包括实付开支),费用经参考集团规模、过往审核费用、市场费率、业务复杂程度及审核资源等因素后厘定,假设集团业务无重大变动且资料及时提供,最终费用预计不会与披露范围有重大偏差。如有重大变动,公司将酌情进一步披露。本公布为原通函之补充,应与其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