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8月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1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鼎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